首頁 / 公司治理 / 反貪腐政策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受僱人等內部人,不得有內線交易或市場資訊不對稱行為之獲利情事;本公司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將公司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經常且即時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設置之網站提供訊息予股東。
因此,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本公司已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10 條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同時禁止內部人不得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本公司將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定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且若上述內容消息,對本公司已發行之前述有價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時,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即在該消息明確後,須符合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有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之行為。
財務報告期別 | 預計董事會議暨公告日期 | 封閉期間 | 已執行防範措施 | 備註 |
112年度財務報告 | 113/03/12 | 113/02/08~113/03/12 | 已由公司股務主管預先發出電子郵件通知相關內部人(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價證券,以為防範 | 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 |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 113/05/09 | 113/04/24~113/05/09 | ||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13/08/08 | 113/07/23~113/08/08 | ||
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113/11/08 | 113/10/23~113/11/08 | ||
113年度財務報告 | 114/03/12 | 114/02/08~114/03/12 |
發言人
總顧問 / 許俊麒
電郵:jerryhsu.trk@gmail.com
代理發言人
股務部經理 / 羅淑敏
電話:04-36118888#6661
電郵:kelly.lo@trkmall.com.tw
電郵:auditcommittee@trkmall.com.tw
+886 4-3611-8888
+886 4-3611-6688
trk04690983@gmail.com